阿里巴巴的員工用微信嗎?
當年的3Q大戰、貓狗大戰、千團之戰、美團口碑之戰、美團外賣餓了么之戰...當然,這對于互聯網用戶來說,競爭更多的是好處,但對于互聯網企業本身來說往往是傷敵一萬自損八千,這是得不償失的。
尤其是當兩者產品和體量存在著極大的差距時,競爭往往沒有必要性,這時候如果融合無疑是最佳選擇。就像美團點評、58趕集、滴滴快的、百度外賣餓了么一樣,合并融合也許是個雙贏的結果。企業之間更沒有必要因為競爭的關系而老死不相往來,阿里的員工可以用,也可以玩騰訊的游戲,騰訊的員工可以用支付寶、天貓,這是良性的結果。
互聯網時代良性的競爭是好的,有利于維持更好的市場秩序,也能更好的規范行業,保持競爭既能不斷的讓企業保持源源不斷的創新、進步的動力,也能防止一家獨大以后的霸王現象。融合可以更加的減少資源消耗,更沒有必要因為競爭而完全絕緣對手產品。
在社交媒體日益興盛的今天,依然把持著一家獨大的局面。有的人手機里或許沒有淘寶、沒有微博、但絕對會裝一個。作為的競爭對手,馬云的阿里公司也一直在開發屬于自己的社交平臺,就是阿里旗下自己開發的“來往”軟件,希望可以打破的市場壟斷。
馬云曾規定阿里巴巴的員工只能用來往不能用。想要和上級交流,必須給手機裝上來往才行。馬云的這個規定可以說是非常嚴苛,阿里員工也是人,下了班也有屬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要與外界接觸,少了是萬萬不行的。所以馬云后來也意識到了這點,放寬了要求,稱只要別在上聊工作就可以。
幼兒園園長阻止老師私自建同事群?算侵犯自由權嗎?
涉嫌違規的。隨著智能化手機的普及,人們相互之間交流溝通越來越依賴手機,那么添加誰、加誰為好友、與那幾個人建一個群,這純粹是個人自由。
這個幼兒園園長反對屬下同事間建群是她個人意思表達,你們可不予理會,她如果用行政手段阻止你們建群是不妥當的,涉嫌違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