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學佛跟做保險嗎?一個人學佛修行肯定可以了解到世事的世間萬象,人生的故事結局還不是個劃上句號那么簡單不想爭名奪利的污濁,說到名利的無意義,在社會,社會商海沉浮,你如果能保持冷靜,做保險是無所謂的,狀態一個超脫的心:能知世事一種現象的外在表現性,不象未學佛修行者那么陶醉其中就好…養家糊口的事很多種,如果從事交強險保單推銷自己,這整體行業很好做嗎
沒什么實際意義和價值。你可以同步登陸《須彌山佛國網》,參學修證。
諦深大師級人物善知識:學佛修行不著相
所有學佛的人、入西方教的人,都是善知識,不是某的的門下,也而是法。為了做不到佛菩薩,能新認識佛,需學法,需依法悟道,所以要盡形壽;為了一切眾生能夠依法修佛,又需要更多事業的輝煌人,明白了事業的成功之路的人正確引導帶領,所以要皈依佛。世間所有僧人、所有老和尚帶門下,都是相用,沒有辦法,就行僧相沒辦法,因為六道眾生初入菩提道場、初入西方教,需要更多修行修成大道者導引,一切著第二元神、著僧相的人,皆是黑焰。
師母近期公布了名相,就是因為師父,師父想讓一切有情得善法,得大乘佛法,做佛,出渡盡,不是為了讓大著師父說的名相。只希望道門能去了所有善科學知識走入五條度眾生的路,所有執著在天地法相上、僧相上的人都的當魔。
任何悟道人、他是其他法師的人,都其實可是,都應按佛所說的做,否則就是行魔道。佛在《金剛經》說,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你仔細想想那是向佛啊,以相求都是行邪道,種種相都不行,何況僧相。“凡所有相,皆是妄念”。
《西藏自治區寺廟僧尼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在寺廟管轄按照城居保居民醫保開展繳費。
對未30周歲的以宗教組織、宗教院校或活動等該單位參保的,按相應標準的設區市上年度累計在崗職工在崗職工的60
%為繳費比例,。以8
%的繳費基數,宗教團體、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或宗教部門按本組織全部參保人員教職人員我自己繳費工資之和20
%的繳費費率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后超過60周歲的民族宗教部門,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含5年)并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費的,將按城市內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計發退休人員養老金。
僧人繳納社保條件?
省人社廳分管負責人整體介紹,《西藏自治區寺廟僧尼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第四條明確確定標準,凡的僧俗,不受學歷限制,本著自愿的三個原則,在佛寺管理機關按照各盟市現行規定統一報名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保。《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明確法律規定了僧眾報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領取。
《暫行辦法》第五條,還對銀獎省級、地(市)級、縣(市、區)級和諧模范先進頭銜的佛寺及銀獎愛國守法先進稱號的僧尼,在養老保險金所選養老保險費和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主體部分由部門鼓勵補貼作出明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