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擔保人需要負責?罐頭公司。;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的保證人有兩種,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一種是一般責任保證。這兩個不同的保證人的責任和保證期限也是不同的。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一旦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款,債權人既可以選擇債務人要求還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進行還款。債務人和擔保人處于相同的地位。
但是,一般的責任保證不同。一般責任保證的前提是,當債務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必須先要求債務人償還。只有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才能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債權人沒有向債務人要錢或者債務人沒有明確表示不還,就不能向擔保人要錢。
所以一般責任保證的風險比連帶責任保證要小,但是一般情況下,你作為保證人屬于什么性質,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此時往往被推定為屬于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在簽訂保函或貸款時,一定要說明清楚擔保人的性質,以免增加自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