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怎么才能成功抵扣個稅?住房租金稅前扣除標準: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1.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在其他市轄區戶籍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租房:每月1100元;
3.其他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租金:每月800元。
準備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相關材料。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租房能抵扣多少稅?
:"第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按以下標準扣除:(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款所列城市外,市轄區內戶籍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如果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視為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擁有自己的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就業所在地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地區、州、盟)的全部行政區域;納稅人無就業單位的,為稅務機關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城市。
夫妻雙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只有一方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第十九條房屋租賃費用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保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