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貿易信貸報告是什么?
(一)對于A類企業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賬款或預付款,以及監管期內B類、C類企業的預收賬款或預付款,企業應自收賬或付款之日起30日內通過企業端監控系統向外匯局報告相應的預計出口或進口日期、預計出口或進口對應的預收賬款或預付款金額、關系類型等信息。(二)對于監管期內A類企業延遲收付款90天以上(不含)和B類或C類企業延遲收付款30天以上(不含)的,企業應自出口或進口之日起30日內通過監控系統企業端向外匯局報告相應的預計收付款日期、相應的報關金額及相關關系類型。
(三)對于按照上述1、2項規定應申報的貿易信貸業務,企業未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款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通過監控系統企業端向外匯局申報的,向外匯局提交情況說明(說明未及時通過監控系統企業端進行網上申報的原因、需申報的項目及具體內容)進行現場申報。
(四)對于其他貿易信貸業務,企業可根據相關業務對其外匯收支與進出口匹配的影響,自主決定是否向外匯局報送相關信息。對于需要報告的,企業可自進出口或付匯之日起30日內通過監控系統企業端向外匯局報告,或自進出口或付匯之日起30日后(不含)向外匯局現場報告。
出口信貸名詞解釋?出口信貸(英文名:ExportCredit)是指為鼓勵本國商品出口,增強國際競爭力,對其出口給予利息補貼和提供信用擔保的一種。
鼓勵國內銀行向國內出口商或國外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低息貸款,以解決國內出口商的困難。;資本周轉,或滿足國外進口商向國內出口商支付貨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