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可用余額與保證金可取余額怎么不一樣?
保證金可用余額是指在融資融券交易中,作為擔保可用于買入交易的信用現金數量。理想保證金金額是指在融資融券交易中,當用作擔保的信用現金超過擔保費率300%時,可以從銀行轉為證券的金額。可用保證金余額和期望保證金余額之間的差異通常有兩個原因。作為的資金交割美國證券市場采用T1系統。賣出的證券必須等到下一個工作日才能從銀行轉證券,轉到關聯的銀行卡。因為融資的證券沒有賣出或者融券的證券沒有買入償還,所以需要保證金擔保(或者部分證券不足以沖抵保證金,仍然需要保證金擔保)。
根據融資融券的規定,銀證轉賬后擔保比例應維持在300%。因此,存款的可用金額不能全部轉讓,只能通過銀行和證券轉讓超過擔保比例300%的金額,即存款的合意余額。當維持保障比例超過3時,可用現金將不為0。
融資賬戶里的可用資金啥意思?
這是一項可以用來抵消利潤的資產。如果要借入和賣出證券,必須將股票或資金從普通賬戶轉入信用賬戶,以沖抵保證金。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投資者融券賣出證券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50%。
當投資者的金額保證金是一定的,保證金比例越高,證券公司的規模越小。;向投資者融資融券。據報道,保證金比例是用來控制投資者的放大初始資金和每筆融資融券投資交付的保證金必須符合保證金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