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文檔總是靜態的正確嗎?
Html是純文本的標記格式文件,說它是靜態的是正確的。就算ASP/PHP是動態的,也是腳本,被客戶端宣稱是靜態的。服務器上沒有靜態文件。HTML本身不能改變內容和外觀,只能通過JAVAscript/VBscript來改變,但不代表一切都可以改變。
php單例模式該如何實現?
PHP單例模式的實現
singl:補充了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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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單例模式的實現
類單例
{
私有靜態$實例
私有函數__construct(){}
finalprotectedfunction__clone(){}#不允許被覆蓋,將由子類繼承。
公共靜態函數getInstanc::$instanceinstanc::$instanc::$instanc:調用私有singl::__construct()
$S1singl::getinstanc::getinstance()
var_dump($s1,$S2)#object(Singleton)#1(0){}object(Singleton)#1(0){}
#測試了兩個現實例子是同一個對象。
#測試克隆對象,它會給出一個錯誤,表明應用程序中實際上只有一個對象。
//$S2clon:呼叫受保護的singl::__clon:呼叫給privat::__construct()?調用了父類的privat::__construct()。
#所以還是需要調用靜態方法來獲取實例。
$aa::getinstance()
var_dump($a)#object(Singleton)#1(0){}#有問題,實例化后仍然是Singleton對象。
#Solution使用PHP動態綁定,關鍵字static列出了除靜態方法外動態綁定的特點。
有三個特點?
1)在非靜態環境下,被調用的類是對象實例所屬的類【代表這個實例】。
2)由于?$this-gt?將嘗試調用同一范圍內的私有方法,而。static::?可能會給出不同結果。[$這可以在同一個作用域內調用私有變量方法static,相當于類名,比如a::$instanc::函數或static::$instanc:?只要static調用的元素不在同一個類中,private就會報錯。
3)另一個區別是?static::?只能用于靜態屬性,不能用于方法[可以調用方法]
因此,最終單例模式可以寫成如下格式。
應該注意的是,對當前類的s::或__CLASS__靜態引用的使用取決于定義當前方法的類。
#定義一個抽象類被其他類繼承。
抽象類單例
{
??受保護的靜態$instance//這必須受到保護。如果子類要繼承第二個protected,它們只能被static調用。
??私有函數__construct(){}
??最終受保護的函數__clone(){}
???
??公共靜態函數getInstance()
??{
????如果(!static::$instanceinstanceofstatic){
??????static::$instancenewstatic()
????}
????返回static::$instanc::getinstanc::getinstance()
$cb::getinstanc::getinstanc::getin站姿()
var_dump($a,$b,$c,$d,$e)
#object(A)#1(0){}
#object(B)#2(0){}
#object(B)#2(0){}
#object(A)#1(0){}
#object(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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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公共靜態函數getInstance()
{
??如果(!static::$instanceinstanceofstatic){
??????static::$instancenewstatic()
??}
??返回static::$instance
}
#Static::$實例必須在上述方法中使用。s::$instance不能用的原因是子類動態調用子類的靜態屬性。
#靜態屬性必須受到保護。原因是動態調用關鍵字static來傳遞不在原生類型中的屬性,相當于直接調用類名::$instance。
#子類必須重新定義受保護的static$instance或使用父類的靜態屬性。
如果你仍然不不知道,可以私信給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