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的主要程序
商標申請的辦理途徑包含兩種,第一是企業自行前往北京的國家商標局和各地的商標辦事處提交申請,第二種是通過委托有資質的代理機構辦理。無論以上哪種辦理途徑,均需明確以下幾點。
1、有明確的商標圖樣
商標法第八條規定,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能與他人區分的均可注冊為商標,而明確的商標圖樣通常需要有明確的文字、圖形、外文字母、數字等或其組合。
2、確定商標使用的業務領域
商標需要明確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而我國采用國際社會通用的尼斯分類,尼斯分類將所有的商品或服務分類為45個大類別,并在不同的大類別中分別進行詳細的區分。因此企業在申請商標時應當明確自身的業務領域及可能的發展方向等,并以此確定商標申請注冊的類別,該步驟需要進行詳細的辨別,而不能僅以企業表面的事務倉促或盲目得確定業務領域,一旦確定錯誤,極易出現商標注冊錯誤導致企業宣傳推廣的浪費,更嚴重將會出現侵犯他人權利,被訴諸于法律,進行賠償的情況。
3、盡可能的排除近似的商標
在有了確定的商標及業務領域后,可通過中國商標網(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中的查詢系統或其他付費查詢系統進行檢索,如發現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可提前避免注冊商標的流程有哪些?,減少損失,節約注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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