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明電〔2022〕16號
各縣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
為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和諧同行”千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的通知》和《安徽省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皖人社發〔2020〕24號)要求,現就繼續開展2022年“和諧同行”千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2021年培育工作基礎上對2022年新選定的企業進行“點對點”培育指導服務,力爭100%的培育企業成為用工管理合法合規的企業,在此基礎上,80%的培育企業成為協商機制有效運轉、職工工資正常增長、職工福利保障到位、企業文化健康向上、勞動關系雙方合作共贏、共謀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繼續加強對已培育企業的跟蹤服務,鞏固和進一步提升企業用工管理水平及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組織實施
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把“和諧同行”千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與和諧勞動關系單位創建工作相結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培育任務的組織實施,加強對縣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具體工作指導,確保培育企業達到省級和諧勞動關系單位標準。
(一)確定新選樹企業。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在選取培育企業時應重點從以下兩方面選取。用工人數超過100人,在所屬行業有一定影響力、代表性的企業優先考慮;成立時間不足五年的快速發展的民營企業、新業態行業企業、女職工占比超過50%的企業、行業特殊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各占一定比例。
(二)分類推進培育。通過組織培訓、舉辦會議、開展調研、媒體宣傳等,分享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共建共享共贏的典型經驗,推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操課程,帶動廣大企業增強主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識,切實提高和諧創建的能力水平。推動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的勞動關系和諧氛圍,吸引、動員企業、職工、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
(三)組織評估驗收。根據培育進程和培育成效,適時開展評估。按照《安徽省和諧勞動關系示范縣(市、區)、示范園區、示范鄉鎮(街道)、示范社區(村)、示范企業評價辦法》(皖人社發(2019]18號)做好達標驗收,將達標驗收情況和驗收結果報各縣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
(四)鞏固培育成果。對已培育成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的,繼續加強跟蹤服務,持續鞏固、提升培育成果。各地三方在已培育企業中優選重點企業打造特色亮點,為今年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活動評選做好準備。
三、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22年3月28日前)。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選定的培育企業開展勞動用工診斷,按照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繳納、企業規章制度、其他項目等逐項開展診斷。
(二)分級培訓階段(2022年4月至7月底前)。7月底前完成全市三方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各地三方以業務培訓內容為基礎,結合本地區實際完善培訓內容,做好培育企業的培訓工作。7月底前,各地勞動關系三方對選樹的培育企業進行調查研究和勞動用工診斷,制定針對性培育方案,形成勞動用工評估報告。
(三)實施培育階段(2022年7月至10月底前)。各成員單位對選定培育企業制定個性化培育方案,采取線上、線下、實地指導等方式,組織開展企業培育行動。9月底前,對培育企業進行初步驗收,根據初步驗收情況,就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給予進一步指導和幫扶,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市勞動關系協調三方適時對地方培育工作進行督導,選取部分優選重點企業開展和諧勞動關系評估。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底前)。各縣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要對培育企業按照《安徽省和諧勞動關系示范縣(市、區)、示范園區、示范鄉鎮(街道)、示范社區(村)、示范企業評價辦法》(皖人社發〔2019〕18號)做好達標驗收。12月31日前,將達標驗收情況和驗收結果報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充分認識“和諧同行”企業培育行動在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協同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各級人社部門負責勞動關系領域政策法規解讀、違規用工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的培訓;各級工會負責工會組建、民主管理制度、協商協調等方面的培訓;各級工商聯負責企業誠信建設、和諧文化協商協調能力建設、勞動關系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培訓,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合力推進勞動關系“和諧同行”企業培育行動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地在開展勞動關系“和諧同行”企業培育行動時,要與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集體協商要約行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等工作結合起來,創新方式方法,明確培育進度,宣傳培育成效,及時總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成功經驗,為推進培育行動夯實基礎。
(三)發揮示范引領。各地要建立長效推廣培育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培育經驗,通過網站、主流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加強對培育達標企業的勞動關系和諧示范引領作用。會同相關部門推薦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參加自治區和當地評選表彰活動,開展聯合激勵,增強企業參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吸引力,吸引更多企業積極參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請各地按照已報送的培育企業,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指派專人負責,并于4月6日前,將各自的行動方案報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辦公室。
附件:2022年度宿州市“和諧同行”千戶企業培育單位
聯 系 人: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與調解仲裁科趙琛琛